专业号

根据滕编发[2007]3号文件,滕州市编委会同意设立“山东滕州微山湖湿地红荷风景区管理委员会(山东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)”,为正科级镇财政拨款事业单位,隶属滨湖镇党委、政府领导。根据滕编发[2008]38号文件,“山东滕州微山湖湿地红荷风景区管理委员会”隶属关系变更至市政府,为市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。根据枣编发[2010]2号文件,枣庄市编委会同意设立“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”,为滕州市政府直属的全额财政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。单位主要职责是:负责微山湖湿地的保护、开发和微山湖湿地红荷风景区的规划建设、监督管理等。自景区开发建设以来,湿地管委会几经调整,根据现有关文件规定,核定管委会编制8名,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,无内设机构。现实有7人,全部为事业编制人员。

主任       张宪依(2008年11月-2011年3月)

         王广斌(2011年3月-2011年12月)

         盛永志(2011年12月-2014年3月)

副主任  马效磊(2003年4月-2014年3月)

         王炯昌(2009年5月任职)

         刘宗峰(2014年3月任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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